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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琰时间:2025-11-03点击数:

            

各位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全警以实际行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慈善总会部署安排,我校将参加省厅组织开展2025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标准

工会组织关系隶属省公安厅直属工会的民警职工,按照“依法依规自愿参与、公开透明、鼓励奉献”原则,参照省慈善总会标准厅级500元,正处级正教授400元,副处级副教授300元,科级讲师200元,其他人员100自愿捐款家庭困难的民警职工可不捐款,多捐不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助残等慈善项目。

二、时间方式

以部门为单位收捐款,并汇入学校工会账户,汇款时务必备注:XX单位心一日捐

各单位于11月6日上午十点前将捐款统一汇至学工会账户:

户名:山东警察学院工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文东支行

账号:37050161880200000336

填写《2025慈心一日捐情况统计表》,发送至邮箱:wangyan@sdpc.edu.cn

②汇款回执纸质版交至工会办公室。

参加厅机关10月1日“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的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捐款情况需一并列入统计表中并注明

待捐款完成后,由工会统一上缴山东省公安厅机关工会委员会

三、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鼓励和引导广大民警职工坚持自愿原则,积极参与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办实事。

(二)开展帮扶救助。根据省慈善总会有关要求,厅直属工会将积极协助符合帮扶条件的民警职工申请救助金,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深入了解本单位民警职工需求,相关情况及时报厅直属工会

(三)税收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款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会。

联系人:王琰,电话:68622638  18615177136

地点:明水校区综合服务楼310室


附件:2025慈心一日捐情况统计表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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