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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教师代表委员的通知

作者:梁栋时间:2025-09-09点击数:

侦查学院、治安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犯罪侦查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学院、警务信息学院、专业基础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外语教研部、法律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战技能教研部(警察特技训练中心)、干部培训部(外警培训部):

根据《山东警察学院教师申诉办法(试行)》(鲁警院[2020]96 号)的规定,组织推荐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教师代表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定教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提高道德修养,强化道德实践,师生威信较高,争做“四有”好老师。

3.素质能力过硬。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提升综合素质,具有扎实的业务水平和参与部门管理的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4.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能力,积极参与部门事务决策和关系教师切身利益问题的讨论。    5、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6、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作为。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7、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院部推荐 1 人(合署办公的院部推荐 1 人)。

三、报送要求

各院部将“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教师代表委员推荐表”填写打印、盖章后于 9 19 日下午 4 点前送工会办公室(综合服务楼 310 室)





                       工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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