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情系职工·冬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部署安排,山东省公安厅厅机关近期将组织开展 2024年度“情系职工·冬送温暖”活动。我校将组织教职工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和标准
工会组织关系隶属省公安厅直属工会的在职在编民警职工。
1、困难民警职工。
民警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原则上是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或虽不在同一户籍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或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民警职工。夫妻双方均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只一方享受。此次活动与人事处慰问活动不冲突,可以重复申请。
2、一线艰苦岗位民警职工。在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长期在低(高)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一线民警职工。
3、因公牺牲民警职工的家属。
4、下派一年以上民警。根据组织需要,目前正在省内基层派驻挂职周期为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在岗的民警。
根据省总工会和省直机关工会工委《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厅直属工会将统筹利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经费补助、本级工会经费列支、行政拨付等资金来源,确定慰问人员范围、慰问标准。
二、慰问方式
厅机关将视情集中走访慰问部分民警职工,其余人员的慰问金以银行转账形式实名发放。
三、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全体民警职工,切实体现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温暖。
2.摸清底数,精准慰问。各单位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慰问范围和标准,扎实做好摸底统计工作,切实掌握困难民警职工等有关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慰问对象情况属实,符合慰问条件。
3.明确要求,按时反馈。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认真汇总困难干部职工信息统计表(附件2)、困难干部职工档案(附件3),下派一年以上民警(附件4)。于1月8日(周一)9:00前,将拟慰问对象有关材料送工会310办公室。
联系人:王琰 联系电话:18615177136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困难干部职工信息统计表
附件3:困难干部职工档案
附件4:一线艰苦岗位干部职工信息统计表
工会
2024年1月5日